(资料图)
山东商报·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思羽
为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,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。近日,教育部、中国消费者协会印发《关于开展校外培训“平安消费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,将于2023年5月至6月,在全国开展校外培训“平安消费”专项行动,全面创建让人民群众放心、安心、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。
《通知》要求,规范培训收费行为,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。对培训机构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,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收取超过5000元等问题,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退款工作。对未执行政府指导价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、价格欺诈、虚假宣传等问题线索,要移交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查处。强化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,重点聚焦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、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、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规范;是否存在通过监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训费用,“体外循环”躲避资金监管的问题。
同时,加快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化解,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面使用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》,明确约定退费情形、退费方式等内容;积极探索加强预付费资金监管的有效方式,支持消协组织通过调查、体查、参与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监督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排查,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安全排查,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补齐补足人防、物防、技防设施设备。加强消费教育指导,做好校外培训消费教育指导工作,通过发布消费提示、倡议书、宣传片、动画条漫等多种方式,宣传科学消费理念,增强学生家长消费权利意识、责任意识、消费保护意识。
规范校外培训行为,建立并有效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,将隐形变异培训排查纳入网格员日常排查重点内容;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规定;做好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,精准有效建立防治隐形变异重点场所、重点人员、重点机构、重点网站等四张清单,针对“一对一”“住家教师”“高端家政”等突出隐形变异表现形式,要开展专项整治。